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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台湾发生陆配网红“亚亚”刘振亚因涉武统言论遭移民署废止居留许可并限期离境,类似个案频传,陆籍配偶与台湾人涉中国身分与言论问题成为社会焦点。4月初,台湾移民署再启动全面清查作业,向1万2000多名陆配与陆配二代寄出通知书,强调若未在三个月内补缴“大陆除籍证明”将被注销台湾户籍。
不过,移民署澄清,此次清查作业为2004年法令延宕执行的行政补件行动,与亚亚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民进党立委沈伯洋也强调,此波清查是在2004年以前取得身分证的陆配。移民署自去年10月就开始清查了三波,这是最后一波,也就是入籍超过21年的陆配。
台湾曾在2004年3月1日修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下称两岸关系条例)第9-1条,明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否则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等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湾地区的户籍登记。
该法也要求,2004年以前取得台湾身份的陆配,必须在6个月内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并向内政部提出相关证明者,才能保留台湾地区人民身分。
但根据移民署统计,目前在台取得身份的陆配逾14万人有约13万人已提出注销大陆身分证明,但仍有1万2000多名陆配及陆配二代未缴交丧失原籍证明。
过去20多年来,移民署若接获原陆籍人士被检举在大陆设有户籍,就会采取动作,截至发稿前,已有676人被注销台湾户籍。内政部于4月17日表示,频繁往返台湾、中国,超出在台湾正常生活约有30人,有部分按规定取消户籍;此外,目前有19名台湾人因持有中国身分证而遭废止户籍。移民署近期的执法态度由被动转为主动,全面清查陆配、陆配二代缴交大陆除籍证明。对此,移民署副署长陈建成说,给予三个月内补缴的时间,是不乐见直接注销台湾身份的情况发生,“让想留在台湾生活的人可以留下来。”

然而,政策一公布,引发不少在台陆配、陆配二代恐慌;加上此次收到通知书者有不少在台居住超过20年的陆配,因身份资料遗失、找寻不易、健康因素又或是政治风险,导致赴陆办理相关证件有一定困难,导致大量陈情案件出现,移民署、海基会专线打不进去,不少移民署基层人员也无能为力。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表示,收到大量陆配子女的陈情,而且是已来台20、30年的陆配,要求他们3个月内提出在陆撤销户籍证明、否则要被除籍,恐怕成为政治人球。
民进党立委庄瑞雄日前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时指出,《两岸关系条例》在2004年修正落实后,经历总统马英九、蔡英文到现在的赖清德,超过20年都无人清查;如今有些人未必敢回去,有政治风险或身分敏感的问题,强求他们回去也是强人所难。如今3个月死线定下,假若陆配若缴不出丧失原籍证明,政府真的敢注销其身分吗?民众党立委麦玉珍批评此举为“政治清洗”,呼吁政府提供替代佐证方案。
以在台移民第二代为主体的倡议团体“移民青年倡议阵线”也在4月14日召开记者会,理事长刘千萍也指出,行政单位在20年前未彻底执行《两岸关系条例》新制,直到现在才要求补件,相当于行政机关将依法行政断层的成本转嫁给公民,做法太过粗糙。
也有多位学者发声,包括政大劳工研究所教授刘梅君质疑,此一政策是政治动作,大于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此次收到须补缴除籍证明者,也有为数不少为在大陆出生、但年幼就移居台湾的陆配二代,例如YouTuber“台湾媳妇lily丽丽”就录制影片分享,自己的大女儿在对岸出生不久便来台,但当初在大陆的房屋早已卖掉,以至于不知该上哪去办理“早已消失的户籍”。
对此,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回应,此次移民署全面清查,主因是在疫情期间,很多陆配嫁来台湾、取得身份,可是不方便返回中国大陆取得除籍证明,当时政府给予民众宽限期,现在疫情后必须请大家回去拿;另一方面,有部分“迟迟没有缴交除籍证明者”及近期相关检举案件,让政府决议完备过去应建立的单一身份制度。
陈建成也承诺,目前移民署研议,若陆配或陆配二代无法顺利取得丧失原籍证明文件,将兼顾执行之必要性及人道需求,提出配套措施;移民署也设有服务电子信箱及22个服务站,供其陈情个案问题。

争议一出,陆委会于4月10日召开记者会,规划四种类型的人群可适用“替代方案”,以具结方式取代除户文件,一是赴陆恐怕会有人身安全疑虑的人,如政治、宗教因素曾遭迫害,回去可能被补;二是因重大伤病,且卧床配合医师疗程,身体衰弱或行动不便者;三是10年来没去过大陆者(2015年1月1日起);四是台商子女,年幼来台,主张从来没有在陆设籍,也可以提出经主管机关审核确认。
陆委会在4月16日又新增了二类人群,包含70岁以上高龄者与低收入户,可以具结取代除户证明。陆委会也宣布部分情况,如因服刑、兵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照顾重大伤病亲属、当事人怀孕等,可申请“延后赴陆办理”,可在各项事由消灭后延长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期限。
中国国台办对于此情况,批评台湾政府升高两岸对立。陆委会则回应依法行政,并提供最大宽容。
移民署初步统计,目前1.2万多名未缴交丧失原籍证明的陆配及陆配二代中,约有5000人符合具结或可延后的宽限资格。
不过,移民青年倡议阵线也指出,这波清查对于许多新住民来说,也埋下不安感,“即使取得台湾身分证,不知道哪一天判定会不会又有变动。”对于收到通知的新移民家庭来说,不仅有实务执行上的困难,也带来情感伤痕。
此外,移民青年倡议阵线也指出,目前仍有约7000名陆配及家庭成员面临在台除籍的关卡,即便当事人可赴陆补件,中国大陆城乡差距大,有些乡下地方必须转乘多次交通工具才能抵达;中国大陆偏乡公务人员对于行政的了解程度不一,若年代久远者很可能处理不了,使得不少新移民家庭面临焦虑。
謝謝這篇報導,陸委會的替代方案只是行政命令,而不是法規修改,希望替代方案可以修進法規,減少民眾恐慌
(更正:遠走新加坡)
@土星人:如果中共跟民進黨政府是五十與百步之別,那麼現在中國人就有民主了、端傳媒也必然不用遠走香港。
你跟@haochao等底下留言都表現出一種奇怪的特性:那就是「完全沒看文章就發表留言」,也就是不在乎端傳媒以及作者在所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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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出現了很畸形的現象:明明台灣政府已經提出「擔心赴陸會被迫害的人可以具結」,但底下端友卻還是拿「富察」來當例子誣指民進黨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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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明顯意味著這些留言的人連端傳媒耗費時間精神寫出來的文章,是連看都沒有看,是連看都不願意看的。
土星人既然認為這些不該被批評,那也就意味著土星人這種生物不存在與人類共同的道德,也無法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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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強調一次: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是世界公認的「完全民主」國家。
而為中共洗地者,若身而為人,必將痛苦地活著且死無喪身之地。
噫,破口大骂呢~
「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端傳媒成立這麼多年以來,報導過中國共產黨不計其數的破事,結果就是換得土星人此一非人生物一句:「民进党跟我党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原來中共一直以來作賤中國人是如此無傷大雅的事,土星人對於口中的「我黨如此包容」,真叫人耳目一新。
台灣現有規定已經講的很清楚:一旦被發現存在雙重戶籍,中華民國的身份就會被註銷;這並非是針對陸配及其子女,而是近日本來就有十幾位台灣人被發現異常而被註銷身份。
也就是說,土星人這類端友企圖有二:陷陸配於不義——為其未來因雙重戶籍被註銷身份埋下伏筆;台灣政府為相關個案提供窗口解決問題,中共面對台灣人被拘留卻是關閉官方管道,這在土星人口裡卻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就是說對土星人這類非人者而言,台灣政府對於具有中國身份者的協助與中共對台灣人人權的踐踏,兩者本質上沒有區別。
土星人,為何你如此自我作賤而作賤他人?
看到 weber 的回复,不得不说幸好咱不是地球人,否则要被您的「人伦道德」砸死。
我理解人类会拼命维护自己坚信的事物,但急赤白脸的驳斥众人,实在有损您高高在上的精英形象。
我也理解大国夹缝中台湾的焦虑和危机感,但此种政治操作在普通民众心中,只能增加不安和不信任,您硬是「引经据典」地为此辩护,我只能说:台上风大怕您冻着,要不下来感受人间烟火呢?
很有趣的是,可以看到@rosarella刻意在這個這個議題的留言上混淆操作的斧鑿痕跡:
本篇報導的具體提到是對一萬兩千名相關人士寄出確認函,但在@rosarella的口中卻變成「這幾十萬人是陸配,我批量發信要求他們證明自己不是」
從上萬變成幾十萬,隨便就擴大幾十倍,混淆視聽、誇大其詞也太過!
看到@土星人的說法,不得不說幸好這位端友不是地球人,不適用人類慣常依循的人倫道德,。
1. 首先會有「大陸人民」戶籍認定的特別需求,根本問題緣由在於中共並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主權,甚至對台灣人民施以武力脅迫。
2. 戶籍存在與否的問體本可透過兩岸官方機制來確認;但2016年以來,中共單方面中斷官方往來,目的是脅迫台灣政府接受「一個中國」政策。
3. 類似「富察」案等諸多中共單方面扣押人民,是源自於中國政府對人民權利與人身自由的罔顧,與台灣政府無關。底下有端友不對中國之惡行加以譴責、反而附和國台辦,要說是中國同路「人」,恐怕是高捧了。
4. 像@Big_short這種將「中共認知戰」刻意說成是「稻草人罪名」,對比NHK紀錄片提及的「安洵文件」,端傳媒報導也確曾提及有來台港人被相關議題的網路輿論煽動而走上街頭。Big_short這類人居心為何,不言自明。
台灣走到今天,利用民主的「道德」優勢掩護、煽動對大陸人的仇恨和敵意,將一切不同意見都扣上「認知戰」「中共同路人」的稻草人罪名,比起中國政府,它才是更本質的法西斯。令人噁心。
乍看之下會以為@rosarella在聲張人民的權利,但仔細細究就會發現其刻意鑽漏洞,製造「具有中國戶籍的人民擔任台灣公職」的空間,也就是呼應中共近年來以法律戰等手段對台灣進行「灰色地帶」攻擊,企圖製造中國人民在台灣擔任公職的事實。
『規劃四種類型的人群可適用「替代方案」,以具結方式取代除戶文件,一是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的人,如政治、宗教因素曾遭迫害,回去可能被補;』
台灣政府都已經提出這麼明確的替代政策來保障受影響民眾的人身安全,但仍能看到@haochao這種拿「富察案」來相比的讀者。
我認為問題應該不是@haochao這類讀者的眼睛有問題或企圖惡意抹黑,而是端傳媒在政府方面已經提出替代保障方案的同時,仍然採用在頭尾呼應批評相關政策的敘事手法導致。
民进党跟我党真是五十步笑百步,一球样了
「提交除籍證明」是2004年修法引入的、針對其後入籍的陸配的流程,不應向在2004年前已入籍成為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追繳。2004年前已經是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只需遵守一般的「不在大陸地區設立戶籍、領用護照」義務即可。這項義務不應因出生地的差異而有所區別,對此的執法也是内政部掌握證據後,個案去信要求説明,不可能采取「這幾十萬人是陸配,我批量發信要求他們證明自己不是」的執法方式。
在2004年的時點是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享有一項「如果你是台灣人了,在修法時點有大陸戶籍,那在修法後6個月完成退籍、提交證明,可以不受法律追究」的寬限權利。這項權利不應該被解讀成「如果在修法時點沒有大陸戶籍,但是沒有繳過證明,那你要回去補拿」,那是把權利顛倒成課予義務了。
之前幾任政府都有這樣的基本常識,到賴政府就自以為發現新大陸,結果貽笑大方。
八旗出版社總編輯冨察不就是因為回中國辦理除籍,就被中共抓起來,失蹤關押兩年,現在被判刑三年。
現在要求陸配回中國除籍,會製造多少冨察?還是宣示忠誠的手段?